法释〔2022〕13号
(202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858次聚会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统领制度,,,,,合理定位四级法院审讯职能,,,,,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执法划定,,,,,团结知识产权审讯实践,,,,,制订本划定。。。。。
第一条 发明专利、适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手艺神秘、盘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统领。。。。。
执法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统领有划定的,,,,,遵照其划定。。。。。
第二条 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著名商标认定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统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也可以由下层人民法院统领,,,,,但外观设计专利行政案件除外。。。。。
本划定第一条及本条第一款划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标的额在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数额以上的,,,,,以及涉及国务院部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统领。。。。。
执法对知识产权法院的统领有划定的,,,,,遵照其划定。。。。。
第三条 本划定第一条、第二条划定之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下层人民法院统领。。。。。
第四条 对新类型、疑难重大或者具有执法适用指导意义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遵照诉讼法有关划定,,,,,凭证下级人民法院报请或者自行决议提级审理。。。。。
确有须要将本院统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遵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划定,,,,,逐案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条 遵照本划定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统领或者调解统领的诉讼标的额标准、区域规模的,,,,,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六条 本划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宣布的司法诠释与本划定纷歧致的,,,,,以本划定为准。。。。。